花燈是民間文化藝術的強大載體
花燈是中國一種歲時的藝術,它源頭可以上溯到漢代的上元日祭祀太一神的燃燈,只有大眾過年過節(jié)時對彩燈有一種不可或缺的需求—即賞燈民俗需求,彩燈才會真正地成為一種藝術。
花燈以富有創(chuàng)造性的思維方法來設想,以光與彩綜合的花燈形式來寄托和表達人類對美的向往。它既是中國一種歲時的藝術,又是節(jié)日的應時之物。在我國民間,每逢節(jié)日或婚壽喜慶之時,人們都要張燈結彩,以示慶賀,這是上千年逐漸形成的傳統(tǒng)民俗,這種民俗需求也造就了花燈。不難看出以照明為主要目的的花燈與年節(jié)需求的花燈本質上有區(qū)別。
花燈是一種多文化的綜合藝術,是民族文化藝術百花園中的一朵奇葩?;趔w現了中華民族的才智巧思,它融抽象構成、擬形雕塑、平面書畫、復合裝飾和光動機制于一體,自成一種具有濃郁民族特色的綜合空間藝術。這種藝術形式又因引入光的時間因素而別具一格,借燈光的穿透性、明亮性和色彩燦爛性而賦予花燈靈魂,使之充滿生機。花燈不僅是一種民間美術,更是廣闊社會生活層面上的一種民間文化現象,它的存在與發(fā)展和豐富的民俗活動緊密相連。花燈在民間生活中的作用,不只是節(jié)日的裝點和審美的對象,更表達了人們無限的人生關懷。它承載著吉祥和祝福,甚至被人們視作福社和庇護的載體?;羲囆g記錄了中華民族用火文明的歷史軌跡,從洪荒時代的熊熊簿火到文明時代的熠熠燈彩,貫穿著中華民族由火的原始體驗而生發(fā)的信仰習俗、文化理念和美學意趣,體現了燈從原始的實用形態(tài)演進為審美象征的文化價值關系的發(fā)展。
作為民間文化藝術的強大載體,花燈有著旺盛的生命力,并將隨時代的演進具有越來越豐富的內涵和外在表現形態(tài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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